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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委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19-08-20    浏览量:9580次

直属党(总)支部:

为加快教育干部培养,根据《金坛区教育局关于促进教育系统干部交流的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

汪强同志挂职任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支部副书记。

该同志任职时间从20198月20日起,原则上为期两年。挂职期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特此通知,希即公布。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82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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