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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金坛区2018-2019年度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量:6394次

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和部委办局等),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根据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举办常州市金坛区2018-2019年度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通知》(坛教字[2018]52号)文件要求,组织开展2018-2019年度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总结及“学习之星”、“学习型家庭”和“优秀志愿者”等各类先进评选与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本区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居民,年龄、身份、学历、户籍不限;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辖区内的所有家庭;在区域内村(居)社区等从事志愿服务的人员(团队)。

二、评选条件

(一)“学习之星”条件

1.具有终身学习理念和较强的学习力,关注《学习强国》并学习积分较高。

2.工作、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爱岗敬业,艰苦创业,文明守法,情趣健康;

3.协调能力强,善于处理家庭、工作、学习之间的关系;

4.学习成效明显,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度高。

5.在“乐学金沙——终身学习在线”上实名注册学习(网址:http://www.jt.czcu.net/),有学习积分,加入“乐学金沙”公众微信号(lxjs1658),并在朋友圈或其他媒体传播相关信息。

(二)“学习型家庭”条件

1.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崇尚科学。

2.家庭成员自觉参加各类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氛围浓厚,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3.家庭里有电视、电脑等学习工具,家庭成员能熟练使用现代化设备获取信息。每年新增藏书达10册以上或订阅报刊等。

4.通过长年不断学习,家庭成员的文化水平和业务素质得到提高,学历层次或学力水平得到提升,关注《学习强国》并学习积分较高。

5.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在“乐学金沙——终身学习在线”上实名注册学习(网址:http://www.jt.czcu.net/),有学习积分,加入“乐学金沙”公众微信号(lxjs1658),并在朋友圈或其他媒体传播相关信息。

(三)“优秀志愿者(团队)”条件

1.热爱社区教育与治理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以先进的理念关心、支持、指导、参与社区治理工作。

2.主动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丰富多彩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素质,推进学习型楼道、社区和团队(学元群)等建设。

3.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承担的社区教育与治理工作任务。

4.各级各类机构利用社区资源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5.在“乐学金沙——终身学习在线”上实名注册学习(网址:http://www.jt.czcu.net/),有学习积分,加入“乐学金沙”公众微信号(lxjs1658),并在朋友圈或其他媒体传播相关信息。

三、其他事项

1.推荐方法。以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委员会为单位,由各街镇社区教育中心负责宣传发动和汇总统计上报(表5)以及典型代表推荐工作(纸质材料盖章上报)。各中小学、幼儿园、部委办局、民办非教育机构等单位推荐纸质材料(表1、表2、表3、表4)盖章后直接上报给区教育局职社科。

2.名额分配。各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类学校可推荐“学习之星”、“学习型家庭”、“优秀志愿者(团队)”2-4个候选者(宁缺毋滥,类型学校自定),重点推荐“乐动健身操舞”比赛前期培训过程中的“学习之星”(队员)、“优秀志愿者”(组织管理者、辅导教师和服务人员等),具体名额按(坛教字[2019]52号)要求上报,如有其他典型代表可重点推荐1-2个候选者(需附佐证材料);每个乡镇、街道社区教育中心重点推荐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教育服务“三农”工作、创建“国示范县”、“读书月”、“学习强国”和“终身学习在线”等主要工作中的典型代表3-5个(具体类别由各街镇社区教育中心自定);区教育局将根据年度工作情况组织推荐若干名。组委会根据事迹材料和总体情况择优确定各类别“十佳”表彰对象以及优秀组织奖等。

3.材料报送。各单位于2019年9月29日前将推荐表(表1、表2、表3)纸质材料送至区教育局职社科(市民中心A座743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jtjyzsk@126.com。联系人:李长志;联系电话:82801837。

4.评选及结果。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者进行评审,最后确定受表彰的2018-2019年度金坛区“学习之星”、“学习型家庭”、“优秀志愿者(团队)”和“学习型组织”等。根据上报材料择优表彰,并从中评选出“最亮学习之星”、“最佳学习型家庭”、“最美志愿者(团队)” 和“学习型组织”等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各单位开展“2018-2019年度全民终身学习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表彰奖励“最优组织奖”等,重点结合2018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上报材料的单位。

附件:

表1.2018-2019年度金坛区“学习之星”推荐表

表2.2018-2019年度金坛区“学习型家庭”推荐表

表3.2018-2019年度金坛区“优秀志愿者(团队)”推荐表

表4.2018-2019年度金坛区“学习型组织”推荐表

表5.2018-2019年度全民终身学习活动表彰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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