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计财科 发布时间:2019-09-20 浏览量:6018次
各小学、初中: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开展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工作。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和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不折不扣落实我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等问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补尽补,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安全规范。
二、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请各校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通过核查资助账目、档案、受助对象等方法,认真排查梳理,规范资助行为,切实推动整改。要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学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9〕4 号)精神,主动开展信息比对,简化受助手续,精准做好新学期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三、按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校将自查自纠与整改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后于9月25日前报送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告内容包括政策落实与应助尽助情况、挤占挪用资金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资助档案管理情况、学生资助归口管理情况等。
附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