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市、区各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市、区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科 发布时间:2020-04-08 浏览量:5507次
各中学: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省市级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区普通中学开展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常州市、金坛区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初中、普通高中(含民办)的正式在籍在读学生。
二、推荐条件
(一)区级推荐条件
1.区级三好学生。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和健康的身体,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区三好学生条件,现任班级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或团委、学生会干部等职务。
3.区级先进学生集体须从校级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
(二)市级推荐条件
1.市级三好学生。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品质,较强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学业和健康的身体,并分别在初中和普通高中阶段至少一次被评为校三好学生。
2.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市三好学生条件,现任班级正副班长或正副团支部书记或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等职务。
3.市级先进学生集体须从校级先进学生集体中产生。
(三)省级推荐条件
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方面条件:
1.品德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辖市(区)级以上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3.在道德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优先推荐。两年内曾获得“江苏省三好学生”、“江苏省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三、推荐程序
学校要严格按照班级学生推荐、任课教师和年级组评议、全校张榜公示(5天以上)、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组织审核的程序确定名单,并报区教育局。疫情期间,学校还可通过校园网等途径进行公示。
学校向区教育局上报推荐名单时,应附下列材料:
1.张榜公示的起止时间、地点位置、公示方式、小样及收集的有关意见(书面记录原件);
2.党政联席会议记录、校长签字的复印件;
3.被推荐学生的推荐表(班长、班主任、校长签字)。
四、推荐名额
1.根据省、市下达的推荐指标,兼顾不同类型的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按照各校在校学生数按统一比例核算;先进集体根据各校班级总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各校推荐的名额要兼顾不同的年级,任何一所学校推荐省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合计不得超过4人,每班级不得超过2人,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合计每班均不得超过2人。各校推荐上报的人员数一律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不加分。
五、具体要求
1.各校在推荐时,应严格坚持条件。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推荐手续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荣誉称号,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校推荐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均须填写相关的推荐表(附件3、4、5、8、10,加盖公章,学校留存,届时与“推荐程序”中所需提供材料一并上交,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按照省市区级不同类别填写好学生个人和集体推荐汇总表(附件6、7、9、11)。
3.请各校将各类汇总表(附件6、7、9、11)的电子表格和盖章的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并命名为“学校名称+评优”,于4月21日前发送至412209570@qq.com。联系人:汤华;联系电话:82886070。
附件:
1.2020年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初中)
2.2020年普通中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学生集体名额分配表(高中)
3.2020年江苏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2020年常州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5.2020年常州市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6.2020年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7.2020年常州市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8.2020年金坛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9.2020年金坛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10.2020年金坛区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表
11.2020年金坛区级先进学生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