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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常州市(金坛区)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    信息发布:王志忠    浏览量:1047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常州市教育科研及教学成果资助办法》的有关精神,常州市教科院决定开展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组织参加此项活动并同步开展金坛区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课题研究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参评资格

1.课题研究成果,是指在理论上有创新或在实践中有突破,取得了良好的效益,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课题。

2.凡在近五年(2016年1月-2020年6月)结题的市规划重点课题、市规划立项(专项)教研课题、省规划课题、全国规划课题均可参加评选。

3.已获省级及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课题不再参评。

三、申报程序

1.辖市区学校按照个人-学校-辖市区教师发展中心-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的程序进行申报。

2.名额分配:高中(中专)每校限3项,城区其他初中、小学每校限2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校限1项。各单位择优推荐,宁缺毋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不接受限定数量之外的申报。

四、评选结果

常州市(大市)不超过1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50项。

金坛区获奖总数不超过3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12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

五、材料要求

材料分为主件及辅件:

1.主件:

①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1)。

②课题结题报告。(与教育科学成果奖的评选相区别,本次评选的主要依据为结题报告。请各参评者要重视结题报告的修改,努力提升报告的质量。结题报告样例见我们单位网站\教育科研\科研动态\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幼儿园课题结题报告)

2.辅件:

①课题研究过程中发表的高相关、高质量论文、论著复印件。论文不超过3篇,论著不超过1部。论文需复印杂志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需复印封面、目录、封底。

②发表的其他高相关论文目录(附件2)。

③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诚信承诺书(附件3)

④课题变更批复的复印件(如有变更需提供)。

3.汇总表电子稿。(附件4)

以上主件及辅件按顺序合订成一本,制作封面(附件5),提交纸质稿一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申报材料不退还,请自留底稿课题结题报告电子稿、汇总表电子稿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发送到邮箱jky@jtyx.net

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王老师,电话:82368956,地址:金坛大道150号,人社大楼1503办公室。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7日下午5点。

附件1: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2:课题研究相关论文目录

附件3:常州市课题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诚信承诺书

附件4:汇总表

附件5:材料封面

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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