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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年度“区管校聘”教师交流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8-28    浏览量:6380次

中小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区管校聘”教师流动和交流工作的通知》(坛教人字〔2020〕20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推荐、教育局统筹安排现将2020年度“区管校聘”教师交流结果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师交流情况

详见附件1:《金坛区教育局2020年“区管校聘”教师交流情况一览表》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即刻主动联系交流人员做好报到、关系转接等工作

2.交流人员交流期限统一为两年(延期交流人员需另行核定),期满回原单位工作中途停止交流的一律不计为交流经历

3.参加交流人员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党组织、工会等关系及时转移到交流单位相关待遇按“坛教人字〔2020〕20号”文件精神执行

4.各用人单位要合理分配高中到初中、小学,初中到小学交流人员的岗位及课务安排;

5.各单位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6.所有参加交流人员统一填报《关于做好2020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区管校聘”教师流动和交流工作的通知》(附件5)并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

附件:《金坛区教育局2020年“区管校聘”教师交流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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