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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民办教育机构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量:5031次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坛组通[2020]10号)文件精神,全区民办教育机构党组织关系转隶至区委教育工委集中管理。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部分民办教育机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请各党建指导员按照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

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常州市金坛区民办教育机构党建指导员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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