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7-21 浏览量:471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地下水世界”主题绘画比赛,每校不超过3幅;
2.“水的印记”主题诗歌创作比赛,每校不超过3件;
3.源远流“常”生态环保实践案例展评,每校不超过3个。
二、报送时间
10月15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51室
四、有关要求
1.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均需以学校为单位,绘画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作品标签(见附件1);诗歌作品需填写《诗歌创作征集表》(见附件2),“实践活动案例”需填写《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且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统一使用“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见附件5),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
2.上交的作品为:
①绘画作品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②“水的印记”主题诗歌纸质稿、电子稿件;
③实践活动案例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④所有作品的电子稿件和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90335356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