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组织人事科>> 内容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7-21    浏览量:4713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五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予以转发,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地下水世界”主题绘画比赛,每校不超过3幅;

2.“水的印记”主题诗歌创作比赛,每校不超过3件;

3.源远流“常”生态环保实践案例展评,每校不超过3个。

二、报送时间

10月15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51室

四、有关要求

1.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均需以学校为单位,绘画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作品标签(见附件1);诗歌作品需填写《诗歌创作征集表》(见附件2),“实践活动案例”需填写《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见附件3)且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统一使用“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见附件5),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

2.上交的作品为:

①绘画作品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②“水的印记”主题诗歌纸质稿、电子稿件;

③实践活动案例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④所有作品的电子稿件和汇总表(见附件4),发送至903353564@qq.com

昨天访问: 226675  |  今天访问: 5864  |  本月访问: 5864  |  上月访问: 10859587  |  访问总数: 267462087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