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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坛区教育系统“践行‘三信’教育,杏坛巾帼别样红”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2-09    浏览量:271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选树教育系统巾帼人物典型,营造“扎根基层,大干实干,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永葆信仰 坚定信念 提振信心 传承践行华罗庚精神 助推教育高品质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产生实效,经研究,决定举办金坛区教育系统“践行‘三信’教育,杏坛巾帼别样红”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

(一)“万里春潮”领涌者。为打造“坛有优学”名片,坚守在教育改革与发展一线,在教育管理、教育科研、集团办学的内涵发展等方面勇于创新,追求卓越,成绩显著的典型人物。

(二)“满园春色”守护者。顾全大局,服从分工,深受同行、家长以及学生好评,在双减服务、后勤保障、同伴互助等方面无私奉献,默默耕耘,业绩突出的先进人物。

二、参评对象

金坛区教育系统全体女教工。

三、推荐名额

本次活动不分配推荐名额,原则上各校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如不具备推荐条件的,本次可不推荐。

四、推荐办法

(一)要严肃条件标准。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反复酝酿,真正把坚守初心、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典型推选出来。

(二)要以评促建。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广泛宣传发动,让“华罗庚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广泛共识和行动自觉,并内化为个人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推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见实效。

(三)要严格程序。经民主程序,在校园内采取投票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以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推荐人选必须在校内公示后上报。

五、材料上报

(一)挖掘推荐人选的感人事迹,组织专人撰写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有教育激励作用。区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评比。

(二)推荐表纸质稿、事迹材料以及各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月17日下班前上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6办公室,同时将下列材料打包(人名+学校名)发送至rsk1852@163.com,逾期不候。1.推荐表(约300字简介)。2.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介绍。3.1MB以上个人工作场景照片2张。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82801879。

附件1:“践行‘三信’教育,杏坛巾帼别样红”活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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