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体在编教职工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有关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2-27 浏览量:329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对全区教育系统全体在编教职工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有关情况进行统计。
本次统计工作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如实填写《公职人员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并于2023年3月2日上午11:00点前加盖公章上交至局组织人事科726吴慧处,没有相关人员的也需零上报。本次统计请注意比较2022年9月统计上报情况。
附件:公职人员在企业和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