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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4-28    浏览量:201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根据《省教育厅 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区普通小学、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范围内遴选3名教师上报至市教育局。

二、申报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

2.突出师德第一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学生,深受家长尊重、社会认可。

3.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创新教育方法,在区域内具有辐射、引领作用,业绩得到师生高度公认。

4.2022-2023年度工作中,在落实“双减”、对口支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社会影响广泛。

近三年已获“江苏教师年度人物”和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等荣誉的教师,不得申报。

三、遴选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先进事迹要求内容翔实、重点突出,找准亮点和感人点,表述生动准确。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申报表进行审核,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后报送至区教育局。

2.区域推荐。区教育局、教育工会对申报材料认真核查、组织评选,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后填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人员兼顾各级各类学校,同时适当向农村和乡镇学校倾斜。

3.综合评审。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各校要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发动,认真开展遴选,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推出立得住、叫得响、传得开的榜样人物。今年教师节期间,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将对教师年度人物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宣传表扬。对事迹特别突出的典型,优先推荐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

四、材料报送

以学校为单位,于5月1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汇总表1份;

2.“2023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表(一式两份);

3.被推荐人事迹(2000字之内)(一式两份);

4.展现感人或工作场景高清图片2-3幅。

纸质材料请报送至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25,电子版材料请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903353564@qq.com,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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