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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校级领导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量:2199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营造鼓励担当作为、推崇工作绩效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全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金坛区教育系统校级领导学年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坛发〔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度校级领导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区公办中小学现任校级领导、公办幼儿园事业身份现任园级领导。

二、考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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