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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金坛区新教育实验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8    信息发布:汤忠芳    浏览量:1114次

各中小学:

为充分发挥我区名校长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关于开展新教育实验名校长工作室遴选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材料审核、现场答辩、专家评审和行政审核等程序,共有15名申报人员被确认为金坛区新教育实验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并启动新教育实验名校长工作室成员招募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金坛区新教育实验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名单(15人)具体见附件1;

二、工作室由四部分人员组成:

(1)领衔人1人,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

(2)工作室导师2人(校长(书记)、执行校长或研训员);

(3)第一梯队成员10人(副校长以上5人,校级后备干部、学校中层5人);

(4)第二梯队成员15人(领衔人、导师及第一梯队成员所在学校骨干教师等)。

三、申报要求:

(1)工作室导师申报条件: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或教育管理一线,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组织、培养、指导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践和教科研的能力,承担过教师培训主讲任务,培训效果良好。一般应具备高级职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有指导其他校长或教师的能力和实绩。

(2)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追求,理论基础扎实,业务水平较高,教学成绩优良,研究能力较强。第一梯队成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获得区基本功(优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任期内获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或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过区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或近五年有3篇以上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获奖),有强烈的成长意识和较高的研究能力,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管理人员。第二梯队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积极主动发展的骨干教师,乡村教师不少于20%。

四、工作流程:

1.  各单位鼓励符合要求的教师向工作室领衔人积极申报,申报教师主动联系工作室领衔人,填写《金坛区名校长工作室成员申报表》(见附件2),于3月11日前发送至领衔人邮箱(见附件1);

2.  各名校长工作室领衔人根据文件要求,确定工作室导师、第一、二梯队成员,填写“名校长工作室人员结构表”(见附件3),于3月13日前发送至金坛区新教育研究中心指定邮箱;

3.  区教育局、新教育实验研究中心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统筹,3月15日前将各工作室导师、成员具体名单进行公布。


                                  金坛区新教育实验研究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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