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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坛区首届基础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信息发布:王志忠    浏览量:73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相关单位:

我区于202312月启动了基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为进一步优化培育效果,深入推进基础教学成果的培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金坛区首届基础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相关单位在职教师主持的各级基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均可自愿参加评选。

每个单位限报2项。

二、项目要求

1.坚持政策导向。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契合国家课程教学改革方向,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尤其注重一线实践经验的提炼,围绕学科育人领域,突出强调教学方式变革,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能够形成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成果。在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效果显著,并能产生广泛而积极的影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报送程序

本次评选按“项目组申报—学校评审—区级评审”的程序进行。各单位即日起即可组织校级申报与评审,并在2025530日前择优选送区级评审(每个单位限报2项)。金坛区将于202568日前组织专家组对送评项目进行评审,并评出一、二等奖。

四、报送材料

1.申报书(附件1PDF扫描稿,含附件总容量不超过10M

2.成果报告(不超过8000字)

3.汇总表(附件2

上述材料必须于2025530日(下午500点前)打包发送至jky@jtyx.net邮箱,只需提供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

 

常州市金坛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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