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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金坛市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8    浏览量:2364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基一〔2014〕1号)、《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教好每一位学生,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教育行为,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推进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就近免试

  幼儿园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教发展为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施教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编班的依据。新生入学必须坚持均衡分班,不得借各种名义违规编班。

2.公平均衡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根据学校布局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确定各学校的施教区范围和招生规模,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保障符合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利,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入学。

  三、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
  1.入园对象。凡具有金坛户籍或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和住所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的幼儿均可入园。
  2.入园条件。幼儿报名时,监护人须凭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婴幼儿出生证和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和审核(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地申请入园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应当出具本人就业或者居住证明),按照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通告要求履行报名、入园等手续。任何幼儿园一律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幼儿园于6月15日张贴招生通告,7月11日至12日集中办理报名手续。
  (二)小学
  1.入学对象。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金坛户籍的儿童和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
  2.入学条件。

  (1)金坛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凭下列证件,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施教区小学报名:

  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购房正式发票、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拆迁协议等),④儿童预防接种卡,⑤学前教育资料等。

  (2)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凭下列证件,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到居住地附近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 ④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暂住证),⑤儿童预防接种卡,⑥学前教育资料等。

  (3)本市农村户籍适龄儿童要求到市区小学就读,需出示下列有效证件,到居住地附近施教区小学报名登记:

  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实际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购房正式发票、公有产权房屋租赁证、拆迁协议等),④法定监护人就业证明,⑤儿童预防接种卡,⑥学前教育资料等。

  3.报名及招生时间。各小学6月15日在本校施教区范围内公布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施教区,并张贴招生通告。7月11日至12日统一报名。7月16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发出入学通知书。
  (三)初中
  1.入学对象。除年满16周岁(199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者外,凡经金坛市小学毕业考核,具有金坛市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修)业生和外地在金坛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修)业生,均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对口升入相应初中。

  2.报名时间。各初中根据教育局批准核定的名单,在7月10日前向录取的新生发出入学通知书;7月18日至19日,全市初中组织新生报名。

  3.入学方案。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原则,提高学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小升初的规范化管理。遵循义务教育阶段“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全市继续采取小学和就近初中对接直升的模式,方案为:

  华罗庚实验学校(初中部):招收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修)业生;

  二中:招收西城实验小学、常胜小学、城西小学和后阳小学毕(修)业生;

  三中:招收河滨小学、朝阳小学和涑渎小学毕(修)业生;

  五中:招收华城实验小学和殷雪梅小学毕(修)业生。

  农村初中,招收市教育局划定的施教区内对口小学的应届毕(修)业生。

  部分七年级新生因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发生变更(指七年级新生法定监护人举家住所发生迁移。租赁房发生变更,不在调整范围),导致学生升入初中后上学路程较远,需调整施教区学校的,其监护人持户籍证明、房产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到升入初中填写《金坛市二〇一五年应届小学毕业生变更施教区申请表》(见附件),办理调整申请,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由对口初中报市教育局教育科。由市教育局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所属的施教区划入相对就近初中就读。不符合规定招收的新生,今年将不能获得教育部下发的个人标识码,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并责令退回相应初中。

  (四)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符合有关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来金坛入学小学或初中,由其监护人持居住证(暂住证)、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就业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学生学籍资料等有效证件,到施教区所属学校办理相对就近入学手续。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统筹解决。

  (五)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因子女本人户籍在市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区购置商品房且实际交付使用的,要求入学市区小学、初中,监护人须根据施教区所属学校公布的入学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到学校报名。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各校学额及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六)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努力实现适合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应当达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的目标。中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实行随班就读,对重度肢体残疾、脑瘫和孤独症等儿童少年,应当根据其残疾类别、等级、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采取送教到社区日间照料机构等方法实施义务教育。
1.全市所有听障儿童少年到常州市聋哑学校报名。
  2.全市适龄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入学到金坛市启智学校报名。

  3.视障儿童少年的入学,由学区内学校协助并推荐到南京或苏州盲校就读。

  4.未丧失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肢体残疾儿童少年由学区小学、初中安排随班就读。

  (七)港澳台胞及外籍人士子女入学。在金坛的港澳台胞及外籍人士的子女,凡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与本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起始年级的,按其居住地所属施教区,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长期租住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转学,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校学额已满,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1.要加大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了解有关政策及学区范围、收费规定,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要加强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确保全市基础教育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稳定。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开通网上举报电子信箱,主动接受和及时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金坛市教育局举报电话:82801870,82825373,82881859。

  3.要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各收费项目要严格按照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乱收费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突破难点,推进均衡
  1.要围绕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工作,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并科学配置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
  2.严格控制班额。在确保施教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位的前提下,小学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推行小班化教育试点。
  3.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努力保障区域内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读的权利。对稳定居住于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流动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依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附件:

2015年金坛市市区小学施教区划分一览表

序号

学校

施教区所属居委会、村委会以及覆盖区域等

备注

1

华罗庚实验学校(小学部)

1.花街居委会:东至虹桥路,南至南环一路,西至丹金漕河,北至东门大街。不含“御湖豪庭”小区。

2.虹桥居委会:东至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东门前巷道,南至县府路,西至司马坊,北至东门大街。

3. 愚池居委会:愚池湾公寓。

2

河滨小学

1. 河滨居委会:东至东环一路,南至下丘河,西至下丘河,北至南环一路。

2. 翠园居委会:东至东环二路,南至南环一路,西至东环一路,北至虹翠路。

3. 虹桥居委会:东至华罗庚公园西墙,向南沿市场路再折到东环一路,南至南环一路,西至虹桥路,北至县府路。

4. 愚池居委会:东至下丘河,南至南环二路,西至西环二路,北至丹金漕河和老鸭塘。不含“愚池湾”小区。

5.花街居委会:御湖豪庭小区。

6.南戴村委会:北戴自然村

7.城南村委会:东至下丘路,南至金沙大道,西至新镇广路,北至丹金漕河。

3

朝阳小学

1.北门、东园、北园居委会:东至东环二路以及向北延伸到丹金漕河,南至东门大街,西至丹金漕河,北至丹金漕河。

2.翠园居委会:东至东环二路,南至虹翠路,西至东环一路,北至东门大街。

3.虹桥居委会:东至东环一路,南至市场路,西至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东门前巷道,北至东门大街。

4

华城实验小学

1.华城、华苑、华胜、下塘、东方、电胜、峨嵋居委会:东至汇贤路,南至南环一路,西至东环二路以及向北延伸到丹金漕河,北至新常溧路

2.东村村委会。

5

东城实验小学

汇贤、华胜、上泗庄居(村)委会:东至汇福路、水北路,南至金坛大道、亿晶路,西至汇贤路,北至晨风路。

施教区覆盖小区主要有金湖花园、皇家花园、汇贤苑、金江苑一村、金江苑二村、金江苑三村、华胜新村等。

6

殷雪梅小学

1.华城居委会:东至汇贤中路,南至南环二路,西至东环二路,北至南环一路。

主要小区:徐塘新村,景潭花园等。

2.翠园居委会:东至东环二路,南至南环二路,西至东环一路,北至南环一路。

3.城南村委会:东至半岛花园(含半岛花园),南至钱资荡路,西至金沙大道,北至南环二路。

4.南戴村委会:不含北戴自然村。

5.峨嵋居委会:华达名都,左邻右里、峨嵋新村等。

7

西城实验小学

1.春风居委会:东至丹金漕河,南至北环西路,西至丹阳门北路,北至新常溧路。

2.西门居委会:东至丹金漕河,南至西门大街,西至文化路,北至北环西路。

8

常胜小学

1.文化居委会:东至西环一路,南至丹金漕河至乌龙山,西至镇广路,北至北环西路。

2.西门居委会: 东至文化路,南至西门大街,西至西环一路,北至北环西路。

3.小南门居委会:东至丹金漕河,南至丹金漕河,西至西环一路,北至西门大街。

4.南瑶、白龙荡村委会

9

城西小学

1.丹阳门居委会:东至丹阳门北路,南至北环西路,西至镇广路,北至新常溧路。

2.元巷村(含原联城村、上庄村)、长竹埂村、沈渎村、冯庄村村委会(不含原许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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