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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9最美小学教师”候选人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3-25    浏览量:7472次

各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充分展示我区小学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的感人事迹,根据《关于开展“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9最美小学教师”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教社〔2019〕13号)精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荐“感动江苏教育人物——2019最美小学教师”候选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全区小学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引导广大师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凝聚起强大的社会正能量,积极营造宣传、弘扬和学习先进的氛围。

二、评选条件

长期坚持在小学(含民办小学)教育工作第一线,具有合格教师资格证书,原则上已工作5年以上的小学教师(事迹特别突出者可破格参评)。

本次评选向教学一线的小学教师倾斜,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小学承担融合教育工作的特教教师优先推荐,近三年已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小学教师(个别有新的突出事迹者例外),或已在“感动江苏教育人物——最美教师”系列评选表彰活动,以及中央电视台、教育部联合主办的“寻找最美教师”活动中受表彰的小学教师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工作要求

1.由各校对照参评条件认真推荐1名候选人,并填写推荐表(附件1),附以学校名义撰写的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和工作、生活照(2-3张)。 4月10日前,各校将候选人书面事迹材料统一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教育局根据分配名额向常州市教育局择优推荐。联系人:王新梅,联系电话:82801867。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rsk009@163.com。逾期视作弃权处理。

2.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参评条件、范围,统筹推荐,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各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宣传阵地,组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报道“最美教师”优秀案例活动。学校将专题宣传先进典型,报道活动动态,并将其作为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教师树立热爱教育事业、长期从教和终身从教的职业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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