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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4-01    浏览量:8964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如下:

清明节:2019年4月5日—4月7日放假,共3天。

劳动节:2019年5月1日—5月4日放假调休,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各中小学按周四、周五课表上课。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减负各项规定,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放假期间各单位应严格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各单位将值班表电子稿按指定要求(办公室主任QQ群共享),于4月3日16:00前报送至教育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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