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量:5329次
各中小学:
根据常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关于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整治工作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严格按照常州市教育局要求,召开全体教师会,认真组织学习传达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2.组织教师如实填写《常州市教育局中小学在职教师个人补课事项报告表》,留存备查;汇总教师个人报告,形成学校有偿补课情况汇总表并在学校公示。
3.各学校要设立有偿补课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要在校园网、公示栏等平台显著位置向家长公布。
4.区教育局将在“金坛教育服务”网站对外公布有偿补课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暑假期间,教育局相关责任科室将就有偿补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单位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经公示后加盖学校公章,统一于7月3日前报送至组织人事科办公室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