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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6-28    浏览量:680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意见》[常教人〔2019〕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为做好我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评工作,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关于申报对象

2019年我区职评申报人员范围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启智学校、青少年体校和教师发展中心、少年宫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经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2019年12月底前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在申报范围。

二、关于推荐申报

学校推荐申报比例一律按照文件规定的为准,不得突破,具体名额必须经组织人事科核准(具体审核时间为7月1日)。

三、关于继续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继续教育是必备要求,学时要达标。有关继续教育内容、学时的认定由教师继续教育办公室负责。

四、关于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农村从教经历要求

根据规定,2019年我区城区小学、初中教师晋升(初定)高一级教师职务必须要有一年以上在农村从教的经历。

五、关于具体工作安排

6月下旬—7月上旬:部署2019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评工作;

7月8日前:学校完成推荐工作、完成教育理论、教科研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8月—10月:完成多元评价等工作;

10月30前:完成职评材料公示、审核和上传工作。

六、关于学校推荐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学习今年职评相关文件,要仔细研读,准确领会文件精神,特别是今年职评政策有变化的地方一定要注意,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要充分利用职评的导向作用,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切实加强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推荐程序,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推荐程序和组织办法操作,发扬民主,透明过程,学校的初评推荐工作是教师职务评审的基础性环节,必须做到“四公开”:申报者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者教育教学和教科研等方面的实绩材料、公开单位推荐名额、公开单位的评审推荐上报人员名单。违反规定程序的推荐结果一律无效。学校的推荐工作必须坚持条件,注重实绩,择优推荐。各学校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必须严肃评审纪律,要切实加强对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行为。凡有一票否决行为的申报对象,学校一律不得推荐其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各单位对上报的评审材料要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手续完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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