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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7-05    浏览量:4930次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迅速启动、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分配名额,各单位可推荐先进个人1名,区教育局负责推荐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要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先进集体由区教育局组织公示。公示形式不作具体要求,可以通过布告栏、单位网站等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5天。

此次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关注度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及时上报各类材料。推荐材料纸质稿(包括评选推荐工作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推荐对象审批推荐表、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请于7月11日(周四)前报送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rsk009@163.com。联系人:吉文斌,联系电话:82801867。

附: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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