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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7-18    浏览量:7172次

义务教育学校

为加强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统筹管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金坛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坛政办发[2018]145 号)精神,经研究并报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决定对全区中小学进行新一轮编制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时  间

地点

参加单位

722

(周一)

(初中)

上午

三中

实验学校、良常、朱林薛埠西岗、茅麓

中、少体校白塔、直溪、建昌

下午

中、河头、指前、社头、段玉裁

五中岸头、尧塘、水北、儒林、

7月23

(周二)

(小学)

上午

三中

华城、尧塘、河头、汤庄、水北河滨

涑渎、洮西、社头西城、段玉裁、良常

东城、朱林、西岗、唐王

下午

新城分校、直溪、明珍学校、建昌、朝阳

常胜、后阳、白塔、儒林、五叶城西

薛埠、罗村、花山、西阳、茅麓

上午8:30下午1400开始逐一核定。

二、核定依据

1.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师生比标准:

小学1:17;初中1:12;

2.中小学班标准额与每班配备教职工数标准:

小学1:2.4;初中1:3.7

说明:各学段班额原则上为45-50人,各年级班级数由教育科核定。

、参加人员

各单位校长、分管教学校长。

、携带材料

1.20196月份单位发放工资名册;

2.2019春学期教职工工作量统计表;

3.金坛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表(一式二份),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部分开填写 

附件:金坛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表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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