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外教师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量:6170次
各中小学校、局属幼儿园: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党外教师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中小学校、局属幼儿园在职在编的党外(指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教师。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年龄在 45 周岁(197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党外校(园)级领导和华中中层党外正副职;
2.年龄在 40 周岁(1979 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党外教师;
3.年龄在 35 周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以下获得硕士及以上的高学历党外教师。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填写《金坛区党外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和
《金坛区党外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做到数据准确,完整无漏项,前后对应一致,并注意资料保密。
请各单位于 7 月 30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到组织人事科邮箱:rsk009@163.com。联系人:王新梅,联系电话:82801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