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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19-09-10    浏览量:863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学习《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确保每位教师认知到位,确保每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每件违规处理严格到位,确保每年师德工作成效显著。同时9月30日之前完成如下事项:

一、按照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的通知》(苏教师﹝2018﹞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中小学教师上传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18〕14号)要求,新入职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签署并上传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二、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依据专业标准要求,在分析本校教师队伍状况基础上,拟定个人履职目标,杜绝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措施清单,上传省师德师风监管平台。

联系人:褚海燕   联系电话:828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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