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申请互济会会费补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会 发布时间:2019-11-21 浏览量:4896次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工会在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更好地关心困难教职工生活,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经研究,开展2019年度困难教职工申请互济会会费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金坛区教职工帮困互济会”缴费会员。
二、申请条件
1.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因2019年度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会员本人2019年度患病并且当年基本医疗费支付在3万元以上(个人自费0.8万元以上)的。
3.会员本人常年身患重大疾病并且2019年度新增医药费5万元以上(个人自费1万元以上)的。
三、申请程序
1.由教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申报材料:
(1)个人申请书(单位盖章);
(2)单位公示材料(单位盖章);
(3)填写《互济会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一);
(4)提供当年病历依据及医院开具的正规医疗发票复印件;
(5)各单位互济会费补助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二);
2.所在单位工会对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须公示一周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于2019年12月6日前报区教育工会(市民中心A楼744办公室),过期不候。
四、申报要求
1.表格所有内容必须填写正确,字迹端正,不得涂改。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对待,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违反程序要求、弄虚作假、核查不实的,将予以取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各基层工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如由各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过期不报的,将由各基层工会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