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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3-31    浏览量:908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和《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奖励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结合《关于做好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常教人字[2020]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各类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及考核时间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周期

考核对象为金坛区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等单位在岗的下列人员:

第五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二周期第一年度;第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考核第一周期第二年度;第十二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三年度,第十三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考核第一年度;高层次教育人才,包括“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正高级教师(教授、研究员、正高级讲师参照正高级教师参加年度考核)、省特级教师和省教学名师。

(二)考核时间

1.考核时间为2019年1月-12月,所有考核对象只参加本人最高层次的考核;

2.2019年度退休人员考核截止时间为领取退休工资前一个月。

二、考核内容

1.“五级阶梯”优秀教师考核内容按《常州市“五级阶梯”优秀教师管理办法》文件要求;

2.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考核内容按《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考核细则》文件要求。

三、考核流程

1.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第十二、十三批常州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在校内公示履职情况,公示结束上报考核结果;

2.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第五、六批常州市中小学特级教师后备人才、高层次教育人才(具体名单见附件五)纸质考核材料(每人一袋),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科,参加区集中考核。

三、相关要求

1.各单位根据优秀教育人才不同称号分类填报《常州市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汇总表》,纸质稿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科,电子稿发送至:dyq82@sina.com;

2.各考核对象、各单位一律不得改变相关表格排版、表格内字体格式。所有发送邮箱的电子稿材料打包后,以“单位名+优秀教育人才年度考核”命名统一发送。

3.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次考核上报工作,确保各类优秀教育人才按时、按要求参加年度考核。各类材料务必于4月23日前完成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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