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组织人事科>> 内容
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晋升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4-09    浏览量:562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职称晋升人员的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聘用对象和范围

1. 2019年取得各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 2011--2018年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未聘到相应岗位的人员。

二、聘用方法:空岗竞聘。

三、聘用原则

1. 必须坚持岗位聘用条件的原则, 竞聘对象必须担任职称评审申报学科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且教育教学质量较高,不符合条件不予聘用;

2.必须坚持竞聘上岗,按照竞聘规范程序操作的原则,没有按规定程序的聘用一律无效;

3.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择优聘任的原则,竞聘工作要从切实维护教师的地位和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教师,广泛听取意见,各单位制订的岗位竞聘方案必须得到广大教师的高度认可;

4. 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竞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均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广大教师的民主监督;

5. 必须坚持岗位聘任工作必须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必须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

四、程序

1. 核准岗位数和空缺岗位情况

各单位要认真核对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数和本单位各岗位实际聘用情况,在此基础上计算本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空缺情况。

岗位数核准、计算截止日期:各专技岗位等级拟聘人员起聘日期上月月底。

2.制定聘用方案

各单位必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坚持岗位聘用原则的前提下,认真制定岗位聘用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实际,为广大教师所接受。方案要明确公布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可竞聘数、竞聘条件、竞聘程序与办法、评分细则等。

3. 组织竞聘

各单位根据岗位聘用方案,公开聘任程序、公开岗位聘用条件和方法, 公开、公正、公平地按规定程序组织竞聘工作,岗位聘用必须坚持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为标准,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依据,做到择优聘任(聘用人员数不得突破空缺岗位数)。

4. 公示聘用结果

5. 签订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 起聘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岗位起聘日期可以分别自20191113、20191218、20191218、20190930开始。

聘任期限: 正高级5年、高级4年、中级3年、初级2年。

2. 聘任岗位等级:正高级为专技四级、高级为专技七级、中级为专技十级、初级为专技十二级。

3. 双肩挑人员岗位聘用,必须达到岗位聘用条件。 

六、上报材料

核准表、备案表各一式四份,晋升中、高级岗位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年教育教学情况说明、近三年上课课表和近三年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等材料(如果聘用人员是双肩挑对象,请上交四份双肩挑人员审批表且将原双肩挑人员审批表复印一份上交,同时将本单位高、中级岗位累计未聘人员名册打印一份上报)。

七、上报时间:2020年4月17日(初定);

上报地点: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51。

经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结束后到人社局审批,同时在智慧人事编制信息系统中做好岗位变动申报。

八、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晋升人员岗位聘用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科学制定岗位聘用方案,在岗位聘用实施工作中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用好政策,充分发挥职称晋升岗位聘用在教师专业成长中的激励机制和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昨天访问: 162794  |  今天访问: 100099  |  本月访问: 3347874  |  上月访问: 5215708  |  访问总数: 146489971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