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个人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量:5872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个人基本信息表》与《干部任免审批表》定期更新维护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为认真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人事档案的更新维护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涉及更新对象
现任校级党政领导(不含区管干部、不含视导员)
二、更新内容
重新填报《个人基本信息表》(附件1)。重点信息:
1.年龄:填写周岁年龄;
2.籍贯:按目前实际居住地填写,具体到乡镇街道;
3.出生地:按出生时居住地填写,具体到乡镇;
4.现职级及时间:公务员填写,其余人员不填;
5.简历:从高中、中专起填写;
6.考核结果:2017、2018、2019三年考核情况;
7.家庭主要成员及社会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等,完善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若去世,注明去世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及身份,后加括号注明(已去世);
8.任中层职务时间及任职文件:从校级副职填起,格式为:“2018年7月30日,坛教人字[2018]24号,金坛区教育局任命为某某学校校长”。
三、工作要求
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治性强,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各相关人员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如实填写。各单位人事干部具体负责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把关。
2.校级领导《个人基本信息表》中的信息,除上述注明的重点信息外,其余内容务必于2019年审核过的《干部人事档案信息采集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致。不得私自更改三龄两历、个人简历等内容。
3.各人事干部要认真学习《个人基本信息表》填表要求(附件2),熟悉各项填写要求,严格按要求填写。
4.各单位完成填报后,将电子表以单位汇总(个人表格以“姓名+个人基本信息表”命名;汇总邮件以“学校党政领导个人基本信息表”命名)于5月28日前发组织人事科邮箱(rsk009@163.com)。联系人:吴志远。
附:1.《个人基本信息表》
2.《个人基本信息表》填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