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量:614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常教统群〔2020〕3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数量
1.“绘”水之韵——运河主题绘画作品,每校不超过3幅;
2.“节”水之思——节水妙招创意作品,数量不限;
3.“护”水之行——“美丽河湖 幸福家园”实践活动案例作品,每校不超过3个。
二、报送时间
8月25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751室
四、有关要求
1.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绘画、节水妙招创意、实践活动案例)均需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见附件2);其中“节水小妙招”需填写《节水妙招征集表》(见附件3),“实践活动案例”需填写《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见附件4)且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统一使用“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见附件6),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
2.上交的作品为:
①绘画作品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②节水妙招创意的纸质件、电子稿件及作品;
③实践活动案例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④所有作品的电子稿件和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12907299@qq.com
3.联系人:唐国秀 联系电话:82891500
附件1: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附件3:第十三届“生命之水”节水妙招征集表
附件4:第十三届“生命之水”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
附件5: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汇总表
附件6:“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