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组织人事科>> 内容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量:614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常教统群〔2020〕3号)予以转发,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品数量

1.“绘”水之韵——运河主题绘画作品,每校不超过3幅;

2.“节”水之思——节水妙招创意作品,数量不限;

3.“护”水之行——“美丽河湖 幸福家园”实践活动案例作品,每校不超过3个。

二、报送时间

8月25日前

三、报送地点

金坛区市民中心A座751室

四、有关要求

1.希各校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参加,精心组织。所有上交作品(绘画、节水妙招创意、实践活动案例)均需以学校为单位,填写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见附件2);其中“节水小妙招”需填写《节水妙招征集表》(见附件3),“实践活动案例”需填写《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见附件4)且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统一使用“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见附件6),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不参与评选。

2.上交的作品为:

①绘画作品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②节水妙招创意的纸质件、电子稿件及作品;

③实践活动案例的纸质件、电子稿件;

④所有作品的电子稿件和汇总表(见附件5),发送至12907299@qq.com

3.联系人:唐国秀   联系电话:82891500

附件1: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标签

附件3:第十三届“生命之水”节水妙招征集表

附件4:第十三届“生命之水”案例展评活动申报表

附件5:第十三届“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作品汇总表

附件6:“生命之水”主题教育活动标识

昨天访问: 293883  |  今天访问: 180885  |  本月访问: 474768  |  上月访问: 10859587  |  访问总数: 267930991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