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07-15 浏览量:481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苏教名家”培养工程的意见》(苏教师[2020]8号)精神,从今年起接续江苏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启动“苏教名家”培养工程遴选工作。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苏教办师函[2020]1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2020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的通知》予以转发,请按通知要求落实,并于7月21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1)“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2)“苏教名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申报表(附件3,一式5份)及装订成册的重要佐证材料(复印件)。纸质稿报送组织人事科751,电子稿发送至12907299@qq.com。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828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