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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四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园长)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量:480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现将常州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四批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园长)评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全区校长队伍建设需要,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校(园)长均需申报。各相关单位于11月10日(周二)下班前上报《常州市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特级、高级、骨干校长(园长)申报汇总表》电子稿至组织人事科邮箱:rsk009@163.com。其他申报材料按要求汇总(每人一袋,张贴封面),于11月12日(周四)下班前送交组织人事科753办公室。联系人:吴志远,联系电话:82821004。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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