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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州市金坛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1-26    浏览量:4085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现将区安委会《常州市金坛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坛安委﹝2021﹞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把危险化学品管理作为一项安全工作来抓。在职责上要落实到人,要建立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危化品领导(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负责人姓名上墙。在措施上要周密防范,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相关制度上墙,严格遵守,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要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适时、适度进行演练。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风险排查

各校要组织人员按照相关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并认真填写附件3:《常州市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情况统计表》(每季度上报一次,邮箱:jtzbzx@126.com)

1.危险化学品是指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具体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执行。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参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辨识》(GB18218-2018)。各校要对照标准(附件1:常州市中小学实验室常见危险化学品名录,附件2:危险化学品目录),逐项清理,做到“应收尽收”,严禁危化品不入库管理,严禁危化品、非危化品混放。

2.危化品室(库)要建设在通风、干燥,避免光线直射的地方。管理人员要加强危化品日常管理,危化品要分类、科学摆放在危化品专用贮藏室(柜)内,贮藏室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具备监控、报警、定时排风装置,配备灭火器和沙箱,其中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严格遵守附件4:《易制爆危险化学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的相关规定。

3.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定期开展危化品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无法自行处理的要及时上报教育局建装中心,实验室相关负责人要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4.实验室相关负责人要定期排查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排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操作不规范甚至违规操作问题;要排查危险化学品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问题,并做好排查记录,确保学校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万无一失。

请各校根据本方案、对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于2021年3月5日前上报附件5:金坛区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自查报告(邮箱:jtzbzx@126.com)。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请分别于2021年5月底和11月底前报局政策法规科(邮箱:jtjyjajk@163.com)。

三、规范学校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

1.各校要高度重视实验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监管工作。要严格遵守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规范,严守操作规程。特别是有剧毒、易制爆或对人体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危化品,必须要从严控制,使用和管理危化品的人员必须是专业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教师、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并强化对学生操作规范的教育。在实验前必须讲清实验特点、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发生意外如何处理等关键知识,教会学生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的能力;实验中要加强监督指导;实验后要及时规范处理剩余危化品和危险废物,培养学生的科学环保意识。

2.加强危险化学品出入口管理和使用登记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登记报备工作。各校要重新盘点危化品数量,建立总账和明细账。

四、规范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工作

1.各单位根据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明确各环节工作流程,并落实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相关处理工作必须做好记录。

2.各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登记、收集。危险废物要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在明显位置应粘贴标签,标明废物形态、主要成分及性质,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不得混装,每次存放都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危险废物定点存放并建立相应的防护设施、警示标识,指定专人负责,避免遭他人盗用或意外泄漏而造成危害。  

3.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厂家处置。实验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处理。严禁丢弃或直接向外界排放。严禁把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药品以及已受污染的场地、建筑物、仪器设备、器皿等转移给不具备污染治理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使用。

学校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区教育局将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各校剧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不断加强督促和指导,并严格落实追责问责。违反相关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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