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1-01-28 浏览量:475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坛财字[2021]3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为顺利完成本次编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和依据
1.编报范围:2020年度统计上报资产月报的单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们批准成立且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2.编报依据: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作为价值依据,资产台账、资产卡片等资产信息为数量依据进行编制。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于2月3日前完成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报送工作。资产报告包括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三部分。报表的填报、审核和上报均使用资产云网报系统,该系统网址:http://172.24.24.41(电子政府网)。
2.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表年末数要与 2020年部门决算中资产相关表格中的数字核对一致,如有差异,要在分析报告中加以说明。
3.各单位要仔细清查盘点单位所属土地、房产、车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等资产的存量状况和使用状况,按照报表要求认真填报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将作为下一步教育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依据。
4.认真撰写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完善本单位资产管理体系,并详细报告单位国有资产数据情况和管理情况。
5.各单位在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区教育局规财科联系,联系电话:82881805;资产云系统技术支持:赵鹏、吴志源,联系电话: 025-83633813、025-83633394、025-83633801、025-83633802。
以上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扎实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的各项工作,确保资产报告工作顺利完成,具体操作见附件。
附件:1.中小学教育资产监管网上报年报说明;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年报2020填报操作指南-单户表;
3.2020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主要指标填报口径注意事项;
4.《常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 2020 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常财资[2021]1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