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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量:3174次

各中小学、局属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并根据学校实际切实加强防范和治理校园欺凌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校园欺凌专项行动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校(园)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工作中的侥幸心理、麻痹心理,采取切实措施,抓好专项行动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校要及时召开防治校园欺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不全面,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人员相关责任。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校要坚持“全面覆盖、不留空挡”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措施,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扎实开展排查处置工作。

(四)正面引导,加强宣传。各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推广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普及与防治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方法。对已发生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畅通新闻媒体、微信平台等公共渠道,营造防治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的良好氛围。

(五)总结经验,及时报送。请各学校于6月10日前填报《金坛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自查表》,加盖公章后上报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3:金坛区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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