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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05-12    浏览量:3026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校园安全事故多发。为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专项督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对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学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时刻绷紧校园安全这跟弦,将安全责任细化到每一个人、每一个环节,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对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多发频发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常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办法》,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2.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对照检查督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校级隐患清单,制定一校一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序和责任人。请各校于5月20日前将《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清单》(附件1)发送到政策法规科邮箱:jtjyjajk@163.com。

3.全面加强安保措施。各校要系统完善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以突发暴力伤害事件、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紧急避险教育,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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