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员先锋岗”推选上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量:4498次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直属各党组织书记负责,严格标准程序,精心做好“党员先锋岗”的推荐上报工作。原则上,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可推荐1-2名候选人,100人以上的党组织推荐不超过3名。
各单位“党员先锋岗”推荐和审批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候选先锋岗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组织人事科75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以“单位名+党员先锋岗”命名,发送至邮箱rsk009@163.com。截止时间6月11日下班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吴志远,联系电话:82821004
附件:
1.《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2.《候选先锋岗基本情况统计表》
3.附件表格(附件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