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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员先锋岗”推选上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1-05-27    浏览量:4498次

直属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直属各党组织书记负责,严格标准程序,精心做好“党员先锋岗”的推荐上报工作。原则上,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可推荐1-2名候选人,100人以上的党组织推荐不超过3名。

各单位“党员先锋岗”推荐和审批表(附件4、正反面打印)、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各一式两份,候选先锋岗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组织人事科75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以“单位名+党员先锋岗”命名,发送至邮箱rsk009@163.com。截止时间6月11日下班前,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联系人:吴志远,联系电话:82821004

附件:

1.《关于在全区开展“党员示范户”“党员先锋岗”评选活动的通知》

2.《候选先锋岗基本情况统计表》

3.附件表格(附件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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