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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06-10    浏览量:4400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基层工会:

现将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常教工〔2021〕9号] 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同时,为做好我区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特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评选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教龄满5年的在职教师。学校领导(包括副职)及非校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推荐。已获得全国、省、市“师德标兵”“师德模范”等有关师德方面荣誉称号者,本次不再推荐。列为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候选人的不同时作为本单位的金坛区第四届“十大最美教师”候选人。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各学校行政部门和工会可在本校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本校上报候选人。

2.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全区各校的上报候选人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排序。

3.区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额确定候选人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

4.上报区“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

三、日程安排

1、即日起宣传、发动、组织评选推荐。

2、6月18日前将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和2000字事迹材料1份交组织人事科753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到组织人事科753办公(E-mail:804315517@qq.com;联系人:张建明;电话:82801879)。为落实市政府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要求,常州市第八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须上传至“江苏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具体操作详见《江苏政务服务平台申报操作说明》(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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