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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重申和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工委    发布时间:2021-09-03    浏览量:264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明有关作风纪律要求,巩固我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为金坛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现就进一步重申和严明作风纪律建设作如下要求:

1.强化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全区教育系统各党委(支部)、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和规矩底线,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准无公函接待,不准公款私请,不准同城接待,不准超标接待,不准超员陪餐,不准手续欠缺,不准转嫁费用,不准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和隐蔽餐饮服务场所吃喝;要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不准擅自新设津补贴项目,不准擅自提高津补贴标准,不准擅自扩大津补贴发放范围,不准违规发放各种节日福利、购物卡和实物等;要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准长期租车供个人使用,不准豪华装饰公车,不准既坐公车又领车补;要严格执行婚丧嫁娶规定,不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准“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多地点、多渠道等方式操办和请客,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要严格执行学习考察规定,不准擅自增加学习考察人员及变更路线、延长日程、增加地点等,不准借学习考察之机进行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以及参加与学习考察无关的活动,不准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要严格落实食堂管理规定,不准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定,不准工作期间出现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和缺岗、迟到、早退等行为,不准工作日饮酒,不准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要严格落实“双减”规定,不准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要严格落实好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准搞变通、做选择,不准懒政怠政、推诿拖延,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强化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各党委(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廉政提醒、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做预防,引导党员干部讲纪律重担当。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早提醒、早介入、早部署、早检查,坚决消除观望侥幸和麻痹懈怠心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管好下属、带好队伍,自觉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改作风树形象。

3.强化监督问责,精准纠治“四风”。区委教育工委将聚焦“四风”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集中督察,对规避组织监督、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和回潮。对作风纪律建设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对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线索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的,区委教育工委一律从严问责,一律一案双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一律追究党委(支部)的主体责任。对违规问题频发多发或发生恶性作风纪律问题的,区委教育工委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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