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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常州市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09-08    浏览量:406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现将2021年第二批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

二、遴选程序

1.团队申报。根据《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团队,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领衔人填写《常州市市级“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方案》(附件4)。

2.组织推荐。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5)。

3.遴选认定。常州市教育局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专家遴选。

三、材料报送

各各校于9月15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附件4和附件6,一式一份)纸质稿报送至金坛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51室,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007;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至903353564@qq.com。 

各有关单位在仔细研读《江苏省“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指南》(附件1)、《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和《常州市“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标准(试行)》(附件3)基础上,积极开展“四有”好教师团队申报和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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