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坛区2021年省智慧校园及示范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9-10 浏览量:3738次
各中小学:
根据省智慧校园创建工作要求,我区目前已有32所中小学校申报并通过了智慧校园合格校认定(名单见附件一),根据常州市教育信息化规划要求,今年需完成100%省智慧校园达标率。为推进本项工作,切实提升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江苏省智慧校园及示范校审核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二)要求,对我区2021年省级智慧校园申报工作的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范围
全区所有未获得省智慧校园合格校认定的中小学均需申报。
2019、2020年度已获认定的省级智慧校园合格校的可以申报示范校。(见附件一名单)
二、审核认定标准
智慧校园认定标准体系按照《关于印发智慧校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智慧校园示范校应在科学性、实效性、创新性、可推广性等方面体现示范性和引领性,其审核认定标准,在省级智慧校园指标基础上,增加若干建设性指标。(详见附件三1-2)
三、审核认定流程
(一)学校自评申报及材料准备
9月17日前,学校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省智慧校园管理平台”(jyxxhd.jse.edu.cn/zhxy)。
1.申报创建所需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创建工作总结、特色成果或典型案例、学校自评得分表(附件三-3)、以及体现示范性的支持材料(申报示范校必须提供,不申报示范校也可提供),自评表中所有得分点均需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图文并茂,做成PPT,大小不超过200M)。
2.平台账号及密码:在“金坛信息化教育”群(197377505)文件中获取。
(二)区初审推荐
10月15日前,区组织专家对各校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网络初审和相关核查。对于满足条件的学校,在系统初审意见栏提交“拟通过”及“拟推荐示范”意见;对于尚未达标的学校,退回补充材料。
(三)省市级复审推荐
10月29日前,市教育局进行网络复审,对推荐的示范校组织专家复审后,择优向省推荐5所示范学校。
12月10日前,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省级复核,网络审核得分达到80分即为合格。省在区、市两级审核基础上,按50%比例进行抽查。
推荐的省级智慧校园示范校还需参加省级现场答辩,综合评分按网络审核得分占40%、现场答辩得分占60%的分值比例计算,排名前50名的即为省智慧校园示范校。
四、其他事项
智慧校园建设是江苏省教育信息化重点工程,“十四五”期间还将提升推进。2020年起,智慧校园审核结果将正式计入全省各地教育现代化水平监测指标,并作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价的依据,本年度若达不到合格指标,将对学校考评产生重大影响,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材料整理、申报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