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1-09-14 浏览量:5197次
各中小学、实验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统一要求和教育局人事档案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继续做好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审核整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9年相关通知(见附件1)规定的第二批人员对象。其中,流动人员由流入单位审核;交流人员由派出单位审核;借用人员由流出单位审核。
二、采集内容
重点审核教师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尤其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
采集对象需填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附件2)。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3)。
三、工作流程
1.确定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确定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填写上报档案审核人员联系表(见附件4,人员较多单位可确定3-5名审核人员);
2.填写草表:整理补齐第二批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
3.核对信息:各单位档案审核人员根据教育局统一安排至教育局档案室完成本单位第二批人员信息核档工作(因各单位档案审核时间有长短,具体核档时间另行单独通知);
4.签字归档:信息人签字确认,单位审核,各单位将审定的正式表格归入教师个人档案;同时将信息采集表电子稿和个人电子照片均以本人姓名为文件名,分别打包并分别以“某单位信息采集表”“某单位电子照片”命名发送至邮箱:jtjyrc@126.com。
四、工作要求
1.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事关教育综合改革落地生根,事关广大教师切身利益,是教师定级、晋升、提干、退休的关键凭证依据,做好教育人事档案工作责任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师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审核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2.全体教职工必须抱着对党忠诚、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如实填写。各单位审档人员应严肃工作纪律,提前熟知采集表填写要求,本着对他人、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核对、预审、上报等工作;
3.教职工人事档案信息属个人隐私,除单位主要领导、人事干部外,一律不得借阅他人或外传。
4.本次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应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此项工作,不能拖延。区委组织部就此项工作将对我局进行考核,对在规定时限内相关缺失材料收集不及时、不完善、不准确的单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涉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严格依规处理。
注:各单位一律不得变动表格排版、字体格式及大小。
联系人:吉文斌 联系电话:82801867
档案室:陈雅娟 联系电话:82881812
附件1:《关于做好教育系统教职工人事档案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干部任免审批表》
附件3:《填写说明》
附件4:《金坛区教育系统档案审核人员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