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小学财务管理现状”调研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1-09-28 浏览量:4241次
各中小学: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开展“中小学财务管理现状”调研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21〕172号)精神,以及中国教育会计学会就此项调研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现状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全区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调研内容
(一)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现状
1.财务管理体制。包括:预算编制主体、预算编制模式、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学校财务工作决策及执行机制、校长及财会人员职责;“校财局管”的运作模式,校与局之间的关系及职能划分;财会负责人是否参与校务会等。
2.会计核算现状。包括:会计核算主体及模式,核算中心或结算中心职责定位、人员构成以及与教育、财政、学校的职能关系,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落实等情况。
(二)中小学校财会队伍现状
1.财会人员基本情况。包括:财会人员年龄、性别、学历、专业背景等。
2.财会配置情况。包括:不同学生规模和经费规模条件下的财会人员配置情况,校均财会人员数量,学校财会机构、岗位设置情况,财会人员编制配置、专兼职等情况。
3.财会人员工作现状。包括:财会人员工作职责、具体工作内容、工作量等情况。
4.财会人员工资待遇及职业发展情况。财会人员工资待遇水平、绩效工资核定方法,职称评聘、职业晋升渠道,继续教育等情况。
(三)中小学财务管理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政策性建议。
三、调研方式
(一)书面调研。各校组织开展书面调研,包括填写调研数据和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数据由各校组织财会人员填报表格(附件2)。调研报告由各校根据调研相关数据形成,调研报告完成后一并报送至区教育局。调研报告框架提纲后附(附件3)。
(二)实地调研。在各设区市书面调研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选择两个县(市、区)进行实地调研,实地调研时间和调研方式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各校应本着对中小学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摸准本校财务管理现状,实事求是填报问卷调查表,积极配合调研工作小组工作,如实反映中小学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提出有效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政策性建议。
2.提交调查表及调研报告。各校于2021年10月5日前将本校调查表及调研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区教育局规财科0724室,电子稿发送至规财科邮箱:bihai116633@163.com。联系人:丁云海,电话:0519—82881805。
附件:1.教财司便函【2021】172号关于开展“中小学财务管理现状”调研的通知
2.XX市(区)中小学财务管理现状调查表(区分学校、个人填报)
3.调研报告框架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