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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量:3636次

各中小学:

为推动全区教育系统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常州市教育局、区司法局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1年全区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21年11月下旬起至12月下旬,其中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为宪法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三、学习宣传重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民法典、教育法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八五”普法相关文件制度和部署安排。

四、活动安排

1.宪法晨读活动。教育部定于12月3日9时至10时在北京设立主会场,举行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省教育厅届时将在南京设立分会场,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与主会场实现连接,同步参与活动,请各校广泛发动,积极组织通过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各校也可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在宪法宣传周组织宪法晨读活动(宪法晨读内容见附件1)。

2.“六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要举办一次法治副校长或普法志愿者“法治公开课”、召开一次法治主题班会、举行一次法治主题升旗仪式、观看一部法治教育片、学唱一首法治歌曲、编辑一期法治黑板报(手抄报)。

五、工作要求

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要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科学设计法治教育内容,着力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切实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心设计“六个一”法治教育活动,着力培育校园法治文化,提升法治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要加强氛围营造,在学校显著位置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展板等形式展示“宪法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见附件2)。要着力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推动法治真正走入广大师生干部的日常生活。

请各校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活动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或视频(图片1—3张,如插入文档中,也请单独放一份在文字稿外;视频1个,不超过30秒,单独放在文字稿外),形成综合文字材料,于12月27日前报送至区教育局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杨银生,联系电话:82825373,电子邮箱:jtsjyjfj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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