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量:424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
现就申报2021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2021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提供材料
1.2020年12月全体职工基本工资总额表(人社编制系统导出核对表一式两份);
2.2021年度12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一式两份);
3.《常州市金坛区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审批表》(一式四份);
4.《常州市金坛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减花名册》(各两份);
5.增加与扣减人员工资卡片复印件或其它证明工资数据原始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三、审批时间
2022年1月10-14日(周一至周五)。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如有疑问,联系电话:8289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