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教育局>>文件通知>>组织人事科>> 内容
关于申报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量:317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区学校在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学方式优化、提升学生素养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进一步总结工作、提炼成果、推广经验,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学校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启智学校、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教科研部门或个人提交的与学校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相关的研究课题或项目成果均可申报。

二、入选要求

1.入选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入选项目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符合以下特征的项目优先入选:

(1)促进学生素养发展方面有突出成效;

(2)长期跟进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果;

(3)学科教学改革有特色并有较大影响力;

(4)校本课程实施富有地域特色并有较大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已有的研究成果,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2.区级评选。根据择优原则,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入选培育项目。

四、注意事项

1.各参评单位根据附件要求,认真仔细填写申报书。

2.申报书交3份纸质稿,于2022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申报书电子稿统一发送至jtcsh@126.com。

五、结果使用

1.为入选培育项目建立区级培育库,由教育局统一聘请专家学者进行项目优化、提炼专项指导。

2.优先推荐入选项目申报常州市及江苏省教育教学成果奖。

3.为入选项目搭建成果展示、推广平台。

附件:金坛区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

昨天访问: 226675  |  今天访问: 83988  |  本月访问: 83988  |  上月访问: 10859587  |  访问总数: 267540211

 

Copyright® 2019-2024 金坛教育服务 苏ICP备060230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