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量:3171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区学校在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学方式优化、提升学生素养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果。为进一步总结工作、提炼成果、推广经验,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学校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启智学校、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教科研部门或个人提交的与学校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相关的研究课题或项目成果均可申报。
二、入选要求
1.入选项目必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和时代精神,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
2.入选项目必须围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使问题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破解,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符合以下特征的项目优先入选:
(1)促进学生素养发展方面有突出成效;
(2)长期跟进研究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果;
(3)学科教学改革有特色并有较大影响力;
(4)校本课程实施富有地域特色并有较大影响力。
三、评选程序
1.单位申报。各单位认真梳理,总结提炼已有的研究成果,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原则上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
2.区级评选。根据择优原则,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入选培育项目。
四、注意事项
1.各参评单位根据附件要求,认真仔细填写申报书。
2.申报书交3份纸质稿,于2022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区教师发展中心。申报书电子稿统一发送至jtcsh@126.com。
五、结果使用
1.为入选培育项目建立区级培育库,由教育局统一聘请专家学者进行项目优化、提炼专项指导。
2.优先推荐入选项目申报常州市及江苏省教育教学成果奖。
3.为入选项目搭建成果展示、推广平台。
附件:金坛区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