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28 浏览量:242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要求,现就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4月3日(星期日)至4月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另请各单位于3月30日下班前将放假期间的带班值班表电子档报送至教育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清明节值班表(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