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制订和论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教科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量:2989次
各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学前教育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第二轮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论证工作。现将规划制订和论证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订第二轮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幼儿园
全区所有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
二、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制订和论证时间
各幼儿园于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幼儿园三年发展规划的初稿制订工作。集中论证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三、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制订的相关要求
1.各幼儿园要认真总结上一轮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分析研判幼儿园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幼儿园发展的实际,明确目标和方向,精准落实实施策略,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并组织专门力量做好第二轮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制订工作。
2.第二轮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的基本框架。(附件1)
3.文稿排版要求。(附件2)
四、其 他
各幼儿园完成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初稿后于2022年5月15日前报送电子稿(邮箱:479431471@qq.com)。联系人:符玲。电话:82801833。
附件1:第二轮幼儿园三年主动发展规划基本框架
附件2:文稿排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