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量:3365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区开展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全面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本单位在常州市外召开会议以及组织或参加的市外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招商参展、党日(工会)活动、红色教育、团队建设等情况,封存相关账册。同时,按照专项治理内容及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开展对照检查,及时上交违纪款项。个人上交资金由各单位汇总后上交至区财政局财政专户(账户名: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政府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金坛支行分理处,帐号:10625001040000260,备注填写:公款旅游专项治理违纪款)。
4月25日前,各单位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市外公务活动情况统计表》、《公款旅游及隐形变异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纸质稿盖章后上报至区教育局政策法规科,电子稿发送至jtsjyjfjk@126.com。
联系人:杨银生;联系电话:82825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