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次排查整治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2-05-12 浏览量:4147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
为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 迅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紧急通知》(苏教发函〔2022〕32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常安办〔2022〕25号)要求,切实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现就开展全区教育系统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次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遵循“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再次加强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既有建筑使用安全。
二、全面排查,着力整改
各校(园)要在前期部署开展的全区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基础上,迅速对包括自建房在内的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再部署、再落实,查缺补漏“回头看”,重点排查用于教学、科研、生产、经营、出租、居住等自建房,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前期已排查出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风险的房屋建筑,确保问题隐患排查见底、措施到底、整改彻底。各校(园)对排查出有安全风险隐患的既有建筑,要根据风险等级、建筑性质等情况,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及时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工作。对判定为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建筑,要第一时间清人、停用、封房,并限期整改。
三、压实责任,建立机制
各校(园)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压实责任,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发函〔2021〕78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常安办〔2022〕2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次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责任部门,下沉管理力量,强化技术支撑,建立健全协调顺畅、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彻底排查问题、整改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校(园)应于5月16日11:00前书面上报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及逐栋填写《常州市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隐患建筑清单》、《常州市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表》,上报材料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0724室),联系人:丁云海,联系电话:0519-82881805。
附件:
1.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迅速开展自建房等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的紧急通知
3.关于进一步强化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4.常州市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査表
5.常州市教育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査隐患建筑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