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2-05-20 浏览量:4768次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 省教育科技工会关于实施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2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常州市乡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任教的教师(含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副职以下校领导)。乡村中小学涵盖辖市(区)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乡镇、涉农街道和村庄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二、推荐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二)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教学业绩突出,教学能力过硬,作为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
(三)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在教育教学理念、内容、方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对在乡村振兴教育实践、结合乡土文化开展思政教育、劳动教育、校本课程研发、信息化建设实践等方面具有创新精神、表现优秀的予以适当倾斜
(四)曾获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
三、推荐名额
我区择优推荐1-2人至市教育局。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认真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填写内容审核后报送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
(二)区域推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工会对申报材料认真核查、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报送至市教育局。
(三)综合评审。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奖培措施
(一)教育部实施名师领航工程,将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人员分批纳入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或采取其他培训方式开展能力建设。
(二)对入选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人员给予奖励,适时安排疗休养;省级培训设立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训专题,进行培养培训。
(三)各设区市将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当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训。
(四)对长期从事乡村教育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推荐相关荣誉。
六、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校于2022年5月24日(周二)上午11点前报送以下材料:
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1、附件2,各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附件2以excel格式报送);
2.支撑材料(目录和业绩成果复印件,装订成册)。
请对照申报条件提供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教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纸质版材料报送地址:教育局组织人事科751,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903353564@qq.com;联系人:褚海燕,联系电话:82881007。
附件:
1.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表
2.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