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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规财科    发布时间:2022-06-06    浏览量:3393次

各中小学、局属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综合实践基地: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常财会〔2022〕8号)文件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凡需编制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均应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2〕18号)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含所属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要求编制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填报软件

各单位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下发的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软件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工作。

各单位通过IE9 以上、360 等浏览器登录“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江苏)”(http://tybb.jscz.gov.cn/,用户名和密码均为社会信用代码中9-17位@NK)开展 2021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同时,可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 “在线服务”栏目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系统填报操作手册、讲解视频、审核说明等资料。

三、报送要求

内部控制报告形式分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报告为本单位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单位汇总的内部控制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各编制单位务必于6月13日前将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报送至区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区市民中心A座0724室)。

由于本次内控报告的编制、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做好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审核、报送、分析、使用等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准确及时编制和报送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后续区财政局、教育局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要求,抽取一定比例的单位,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专项检查,对内部控制建设进度迟缓、在编报工作中弄虚作假、内部控制报告不真实的单位,将给予通报。

附件:1.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写说明

2.2021年度内控系统填报操作手册

3.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审核说明(单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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